乐居新媒体太原讯 5月18日,乐居新媒体获悉,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要资源保护清单(试行)》以及6个领域的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经济日报记者:《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要资源保护清单(试行)》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理念,请问,具体采取哪些保护举措?
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 金红岗做出答复:
感谢记者的提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保护工作,林武书记多次强调,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紧密对接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空间协同保护,努力实现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要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更好满足区域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蓝佛安省长也作出明确要求,要始终把大保护摆在工作首位,深入打好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系统保护中延续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
《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要资源保护清单(试行)》在明确需要保护的重要资源基础上,具体提出5大保护措施。
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经济区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Ⅰ级保护林地,原则上全部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
二是实施更严格的产业准入,严格规划能评、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能评、环评准入,全面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
三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深入实施汾河、滹沱河、清水河、牧马河及湖泊、大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依法加大生态破坏和人为水土流失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
五是大力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开展的各类保护工程要严格遵守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划相关规定。在土地出让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前严格遵循“考古前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履行审批程序。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保护清单”的落实,全面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重要资源高水平保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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