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官网获悉,山西综改区发布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方案(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放管服”改革,创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制,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精神,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施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监管,制定监管方案如下:
一、监管范围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辖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职责分工
招标人依法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登陆“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平台交易程序自助完成招标投标活动,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报告。
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阳曲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投诉、举报,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方式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负责学府园区、唐槐园区、武宿保税区、科技科创城、潇河园区范围,阳曲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负责阳曲园区范围。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等服务,做好现场秩序管理和保密工作,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报告。
三、监管方式
采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行政监督平台在线获取交易项目及交易信息,结合实地检查,利用电脑随机抽取程序确定监管项目,全年总体监管比例不低于当年总招标项目的30%。
(一)事中随机监管
原则上每周对已发出招标公告的项目进行随机抽取检查,每次抽取比例不低于已发出招标公告项目的30%,当每周监管项目不足4项时,最少检查1个项目。
(二)事后随机监管
原则上每个月月初对上个月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项目进行随机抽取检查,每次抽取比例不低于已发出中标通知书项目的30%,当每月监管项目不足4项时,最少检查1个项目。
(三)重点监管
对国家及省市区重点项目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招标过程中有投诉举报或其他异常情况的项目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四、监管内容
1.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投标人资质或资格要求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及媒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是否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6.是否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7.投标人是否存在项目串通投标情形;
8.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
9.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0.开标时间、地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开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2.评标专家抽取及评标委员会组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3.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4.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15.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6.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7.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8.中标结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
1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标后评估
标后评估是指招标投标活动完成后,对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招标结果是否合理进行评估。
重点选取国家及省市区重点项目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招标过程中有投诉举报或其他异常情况的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其他需要进行标后评估的项目。
2022年选取3-5个项目进行标后评估试点。标后评估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六、处理公示
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依法依规予以公示。
七、施行期限
该方案每年度根据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上一年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情况等进行调整修订,本方案自2022年10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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