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近日,山西乐居获悉,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发布《关于收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涉及潇河产业园区近1300亩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一、收回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姚村规划路(人民路-太太路)(小店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230265.98㎡(合345.39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收回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姚村规划路(人民路-太太路)(清徐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133980.95㎡(合200.9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收回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姚村规划路两侧绿化带(人民路-潇河南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24096㎡(合36.14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四、收回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姚村规划路两侧绿化带(潇河北路-太太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176063.64㎡(合264.1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五、收回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大运路两侧绿化带(辛村街-潇河北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190837.65㎡(合286.26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六、收回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大运路两侧绿化带(潇河南路-文源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105228.87㎡(合157.84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七、原土地使用权人带土地相关资料到有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八、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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