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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原如何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和程序?答案来了
来源:乐居买房2021-04-22 15:56:53
摘要
在太原如何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乐居买房讯  近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布会上公布,截至2020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住建部还表示:将继续对大城市新筹集公租房给予中央补助。

  公开资料显示: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在太原如何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和程序?迎泽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府办)对此给出答复!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含)。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

  3、家庭无房(含非住宅),且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三)、符合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租房的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如实填写有关事项并按要求做出承诺和授权。无正当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受申请人委托,也可以由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自受理申请后,应在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张榜公布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

  (三)县(市、区)民政部门就申请人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提交太原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经济状况比对。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提交给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四)经审核,申请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条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定的,由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分别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信息报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后,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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