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近日,山西税务公众号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政策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解答,具体内容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什么时候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答: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等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缴费人应当到什么征收机关申报缴纳?
答:各级税务部门按属地原则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缴费人应当向土地、矿产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税务部门如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答: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采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费源信息,并通过互联互通系统推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费源信息向缴费人开具《缴款通知书》,督促缴费人缴费,未按时缴费的及时催缴。缴费人依据《缴款通知书》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务部门为缴费人开具缴费凭证,并结合缴费情况计算、征收违约金和资金占用费等,并向财政和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缴费、退库信息。
涉及竞买保证金的,由收取竞买保证金的自然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将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代竞得人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缴流程,由各级税务部门商同级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税务部门如何征收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答: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采集国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相关费源信息,并通过互联互通系统推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费源信息向缴费人开具《缴款通知书》,督促缴费人缴费,未按时缴费的及时催缴。缴费人依据《缴款通知书》向矿产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务部门为缴费人开具缴费凭证,并结合缴费情况计算、征收滞纳金和资金占用费等,并向财政和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缴费、退库信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使用什么票据?
答:税务部门征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按照税务部门全国统一信息化方式规范管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在税务部门征收入库后,如果需要退库,应当如何办理?
答: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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