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日前, 山西乐居获悉,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指南(标准)》。该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指南(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室内装修、室外装修、节能改造、用途变更等工程项目及临时建筑的建筑保温、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建筑面积在300㎡以内、两层以下(含两层)、跨度小于6m、农民自建自住或者村集体建设用于办公室、警务室、卫生室、便民服务点、农产品加工作坊等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应按照本指南(标准)进行防火设计。
指南(标准)明确,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国家规定。国际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为:A、B1、B2、B3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为不燃材料(制品)、难燃材料(制品)、可燃材料(制品)、易燃材料(制品)。
指南(标准)规定,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材料的选取与运用,除本指南(标准)明确必须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材料的建筑外,其他建筑工程宜采用A级材料,严禁采用B2、B3级材料。
保温层采用A级材料的建筑及场所: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均应采用A级。主要指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指南(标准)对于公众聚集场所及公共娱乐场所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规定: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重要的通信、调度和指挥建筑,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等9类公共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亦应采用A级材料。
指南(标准)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作出如下规定: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该为A级;2.高度大于50m的其他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该为A级。
除指南(标准)另有规定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该为A级。
同时,指南(标准)对于建筑保温构造设计及外墙装饰设计做出具体要求。
指南(标准)明确提出新建仿古建筑的外墙装饰构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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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编辑:段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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